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95号)、《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工作补充细则》(地学院〔2021〕15号)等文件要求,经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申请、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工作小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审查等环节,最终同意2025级7名学生退出2025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至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质学等专业,拟补录2025级9名学生进入2025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学号保持不变。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关于公布2025级地质学(理科基地班)分流、补进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教发【2026】83号).doc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