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赋能教育强国建设,根据《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组织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参加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内容应紧密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重点任务,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包括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理论与实践,构建能源领域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育人新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能源领域多学科交叉课程体系建设;实施传统专业绿色低碳升级与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重塑智慧教学形态;深化新时代育人体系与教育评价改革,以及服务“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探索国际化办学路径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教学成果奖设高等教育(本科)(简称本科类)和高等教育(研究生)(简称研究生类)两类(研究生成果请咨询研究生院)。

本科类教学成果应侧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深入推进课程思政与行业特色深度融合,筑牢学生家国情怀;强化五育并举、推进五育融合,着力破解学生身心健康突出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统筹推进“四新”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培育创新人才;强化教育教学关键支撑,实施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提升智慧育人水平;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持续改进质量文化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石油高等教育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一般情况下应为近5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若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奖等级和推荐方式

(一)评奖等级

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50%,其中特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一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5%。

(二)推荐方式

教学成果奖实行推荐制,我校可推荐本科类成果奖不超过9项。

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将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通过: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3.不符合教学成果奖励内容、范围、推荐原则或推荐限项;4.不符合意识形态审查要求。审核通过拟推荐成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

推荐成果将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成果,两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须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请。

同一负责人在本科类和研究生类成果奖中分别限牵头申报1项。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成果负责人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2.教学成果报告(4000-5000字);3.相关支撑材料(多项材料应整理进入同1个PDF文档);4.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

各学院报送《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并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相关表格和封面见附件。各项成果相关材料命名方式: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单位名称-材料名称(申报书/成果总结/支撑材料/汇总表等)。

(二)报送时间和形式

各学院推荐材料须在2026年5月16日(含)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4011852@cugb.edu.cn。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谭艳敏(82323951),邓雁希(82321765)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成果报告.doc

附件3:支撑材料.doc

附件4: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