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95号)、《燕山书院——地质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管理细则》(地学院〔2023〕8 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申请、地质学(燕山书院)工作小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审查等环节,最终同意2025级1名学生退出2025级地质学(燕山书院),分流至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地质学专业,拟补录2025级3名学生进入2025级地质学(燕山书院),学号保持不变。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5级地质学(燕山书院)分流、补进学生名单.doc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