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95号)、《工程学院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补进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工作小组申请、工程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审查等环节,最终同意2024级1名学生、2025级8名学生分别退出2024级、2025级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分流至工程学院地质工程专业,拟补录2025级6名学生进入2025级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学号保持不变。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
1.2024级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分流学生名单
2.2025级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分流学生名单
3.2025级地质工程(工科基地班)补进学生名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