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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有关要求,为深入落实实习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暑期实习安全、有序、高质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1.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深刻认识实习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部分。学院主要负责人、实习带队教师、大创项目和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等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实习实践全过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特殊天气(高温、暴雨、泥石流等)防范应对、消防、交通、网络、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传染病防护等,要在学生进入实习现场前,结合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调现场危险源和注意事项。

3.学生要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二、强化过程管理,细化风险防控

1.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开始前要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到校外实习的,实习前要将实习时间、实习地点、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等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实习队要与学生签署安全协议书,涉及到其他实习单位的,应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各教学单位组织的生产实习,要严格审查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工作环境等,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习。

3.实习期间遭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根据实际灵活调整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暴雨预警响应分级管控要求,启动黄色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应暂停野外教学活动并安全疏散转移相应人员。一旦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转移避险,并全力做好师生受伤救治、转移安置等工作。

4.要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防范化解。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实习安全监测和摸排。

5.各学院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了解实习师生动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安全隐患。若有突发情况,及时如实向学校反馈。

三、严肃纪律要求,筑牢安全防线

1.实习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实习,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保密制度等)。实习期间,不得传播、发表有害及不良信息,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事项。

2.严格实习期间请销假制度。带队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学生不得离开实习地点到外地游玩,不得有外宿、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如有违反纪律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杜绝出现实习安全管理盲区,切实保障实习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暑期各类实习安全有序进行。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导致实习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附件:本科生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审批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