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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一号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与人员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为期末考试时间。每天安排三场考试,时间分别为10:30—12:30、14:00—16:00、16:30—18:30。每场考试时间为2小时。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考试课程,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命题,按时上交试题(卷)(包括试卷审查表、试卷A、B卷,其他结课考核方式说明)、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公共基础课试卷请于12月26日之前交教务处,其他试卷交学院。

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单及考勤表交教研室存档。

二、命题及试卷审查

(一)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题量、覆盖面、难度、区分度应适当。题量及难度应控制在中等程度,学生120分钟完成,严禁出现试题偏少、偏易等现象。

(二)严格实行考教分离,严格执行A、B卷制度,雷同率低于20%。

(三)课程考试方式应按照教学计划严格执行。对于采用非试卷形式(口试、论文、读书报告及操作等)进行考试的课程,审核要求附有考试题目、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开卷考试必须在试卷上明确标注考生可以携带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请在试卷上明确标注,不标注的一律按照不得使用计算器处理。

1、考试课程要求使用学校统一试卷格式。由于不同学院专业差异较大,学院可修改制定院内标准。

2、采取口试的课程,考试时应有两名以上的教师同时进行,并留有录音备案。口试用考签的总数应多于一个口试小组的学生人数,每张考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避免同一题目在不同的考签上出现。如确无法避免,其出现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开卷考试试题要保证题量,考查重点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得出现填空、名词解释等类型的题目。

4、采取论文方式考试的课程,要有字数及参考文献数量的要求,采用统一格式的期末考试论文用纸,考试结束后装订成册后保存备查。

5、面向全校的公共基础课程进行全校统一考试,由教务处负责试卷印刷和发放。其它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试卷印刷、装订、分发等工作,考试前由任课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将试卷带入考场。

三、监考

除公共基础课外,其他试卷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带入考场,考试时任课教师应全程在场。

各学院要做好考前动员工作,组织监考人员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及《监考员工作细则2023版》,认真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对监考员、任课教师迟到、擅离岗位,不按规定命题、阅卷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学生

(一)诚信考试

各学院在考前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树立“勤奋读书,严谨治学,扎实做事,诚信为人”的风气。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违反考级记入档案;作弊者不予授予学位;严重作弊开除学籍。

(二)办理缓考

1.因患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自己在本人的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并将相关证明原件送至教务处329进行审核,教务处将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缓考办理要求及流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缓考资格。

2.缓考仅限于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及实践类课程没有缓考。不设缓考的课程只能重修,如体育、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课、任选课等课程。

五、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

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考核)工作。考试结束后,积极组织试卷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统考课程目录

课程号                

课程名                

考试时间                

GR081071                

大学英语(1)                

2025-1-6                

DR191001                

高等数学A(1)                

2025-1-7                

DR191003                

高等数学B(1)                

2025-1-8                

DR192009                

大学物理(2)                

2025-1-9                

DR192102                

大学物理A(2)                

2025-1-9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监考员工作细则2023版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缓考办理要求及流程

附件4: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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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