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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现对202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学校对学科竞赛采取“统一立项、学院承办、教师主导、学生主体、重在参与”的管理原则,以项目化管理推动和保障学科竞赛的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学科竞赛运行机制。

2.学校定期对各类学科竞赛质量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学科竞赛种类和级别认定结果。教务处对全校学科竞赛进行统一管理,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3.学科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竞赛的公益性,通过不断扩大宣传、提高竞赛水平,吸引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4.各类学科竞赛的主题和内容应当结合本科、研究生教学和专业教育,能够反映相关学科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有利于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鼓励各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织竞赛。

二、工作流程

1.2024年3月15日前,教务处发布学科竞赛相关通知。

2.2024年4月10日前,各承办单位通知各竞赛负责人(见附件1)填写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统一提交教务处(只提交电子版,不用签字盖章),若尚未公布省部级及以上竞赛通知,竞赛负责人可参照往年情况进行填报。

3.教务处审核后根据实到经费情况核定各类学科竞赛项目资助额度。

4.各承办单位、竞赛负责人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竞赛宣传、报名、选拔、培训、参赛、评奖等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竞赛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通知,不要错过报名和参赛时间。各竞赛配备的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起指导责任。

5.每项竞赛获奖名单公布后的2周内,各竞赛负责人应向教务处提交竞赛总结材料,包括竞赛报名情况、组织工作、获奖结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

6.学校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科竞赛获奖师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项设置

1.校级学科竞赛根据参赛形式可设个人奖和团体奖,获奖等级一般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无特别突出者,特等奖一般空缺,获奖比例根据竞赛规模和作品质量等进行合理确定。

2.竞赛获奖名单由竞赛负责人初步确定后,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正式发布。为方便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实践(课外实践)学分,每项竞赛除公布获奖名单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功参赛名单。

3.由教务处主办的校级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一般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四、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的竞赛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竞赛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材料费、评审费、差旅费等,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2.各竞赛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节约办赛的原则具体负责经费报销工作,教务处和承办单位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对于纳入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项目(附件1中的A类、B类、C类国家级)学校给予重点资助。

五、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组织工作,针对学科竞赛引导性强、受益面广的特点,以学科竞赛为载体,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和自主式学习提供平台,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咨询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

 

附件:

   1.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2023版)

   2.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