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级本科生父母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23级在籍本科生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12月12日--12月18日,学生登陆“教育在线”添加父母/监护人信息。
注:即日起开通学生在线补录权限,12月18日15时权限关闭。
三、采集内容及说明
1、必须添加2名监护人的信息(如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监护人信息中,姓名、与本人关系、证件类型、证件号为必填项。
3、监护人姓名,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例如:张YAN。
4、监护人证件号,需符合对应证件类型的编码规则。
本次采集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按时完成采集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