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区
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总结并推广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全面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育人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教师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二、奖励范围

1、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3、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大思政”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课程与教材建设、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

4、鼓励学院、部门等单位之间联合申报成果,联合申报成果须通过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成果完成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完成单位应为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如有多个完成单位,则各单位均需填写申报书中的“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总人数(含成果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3、申报成果要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符合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在教学改革方面有重要贡献、有重要突破、有创新,且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成效,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申报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实效。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所有申报成果原则上要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实践应用效果的支撑。

6、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评审与奖励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类。

1、评审原则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2、评审方式

学校成立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项数和获奖等级,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3、学校对获奖成果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40号)进行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1份)。

成果完成人在填写《推荐书》时,要认真阅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3),确保填写信息无误。

(2)《2022 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附件4)(1份)。

(3)相关支撑材料(A4纸单独装订成册,封面为支撑材料明细)(1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5)(1份)。

2、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成果须经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初评、排序。单位须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按推荐顺序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的命名规则为:序号-成果名称-材料类别(例如,01-XXX-申报书;01-XXX-成果报告;01-XXX-支撑材料)。每一个成果建一个文件夹存放3个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序号-成果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24年2月23日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314室;联系人:谭艳敏,邓雁希;联系电话:82323951,82321765),电子版发送至2004011852@cugb.edu.cn

(4)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统一汇总与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成果完成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做好对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成果完成人政治表现及师德表现过硬。

2、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育教学成果的获奖者,经核实后,将撤销奖励,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审指标体系.docx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doc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x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 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docx

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