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完善教学过程管理和监控,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教育督导工作条例》(中地大京发〔2023〕35号),决定聘任2023年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育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督导组成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建设发展,致力于教学改革,师德高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理论水平较高,治学严谨。
(三)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组成,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
二、聘任名额及程序
各二级教学单位原则上要求申报1名本科督导组专家。本科督导组专家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工作要求
(一)通过随机听课,对本教学单位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指导。
(二)就本教学单位教学组织、运行、质量、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普遍性或个别突出的问题进行调研,向教学单位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对本教学单位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运行各环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等)管理等教学质量要素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对本教学单位的教学档案建设情况检查。
(五)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六)参与本教学单位的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活动。
(七)跟踪相关教学工作整改情况。
(八)接受学校本科教育督导组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九)学院本科教育督导听课工作量每周不少于6学时。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教学单位本科教育督导专家申请表》《教学单位本科教育督导专家汇总表》至邮箱dzp@cugb.edu.cn,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楼324室,联系人:杜泽鹏,联系电话:82323953。
附表:
1. 教学单位本科教育督导专家申请表
2. 教学单位本科教育督导专家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