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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拟于2023年11月-12月在海南大学举办。为保证我校参展项目质量,现将项目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学术论文

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用中文撰写,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PDF格式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2.改革成果项目

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

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方式

1.请有意申报年会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从“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中选择一种,按照作品格式要求(见附件1-4)提交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类别-大创项目编号-学院简称-学号-姓名”),不提交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7:00,电子版提交方式:发至邮箱676637609@qq.com。6月28日下午19:00前未收到确认邮件的同学务必电话告知,联系电话:82323952、13718590536,以免遗漏。

2.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按照规定的名额遴选确定推荐项目。

3.经学校评审通过的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

三、奖励政策

1.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作品按照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对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年会获奖作品按照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进行奖励

2.入选年会作品的项目完成人及指导教师去海南参会的费用由学校全额资助

3.年会将推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附件:

    1.学术论文推荐材料

    2.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材料

    3.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材料

    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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