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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小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3年小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小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习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开课前应召开实习工作专题会议,根据2023年小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见附件1)统筹安排实习教学工作,选派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担任实习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指导各实习队和任课教师科学制定小学期实习教学实施方案。

2、对于在校外实习的,对实习师生要做到精准化管理,实习前要为学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到京外实习的,实习前要将实习时间、实习地点、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等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2)

3、实习队要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相关规章制度,严防各种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查清原因,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报告。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小学期实习时间按照校历上规定的小学期时间范围确定;2022级北戴河地质实习、2021级周口店地质实习均分为两批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以及实习基地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工程、珠宝、土科学院2021级学生北戴河野外地质实习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6月28日

2、对于有多个实习任务(含其他实践活动)的班级,承担实习教学工作的各学院要注意协调好各个实习环节的先后时间,避免冲突。

3、2023年6月9日前,各学院将汇总后的小学期实习计划表(见附件3)、补修(重修)小学期课程申请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4、2023年9月20日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学院要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2023年本科生实习数据填报(模板见附件5)。

5、2023年9月30日前,各学院将实习总结和反映实习过程的代表性资料(照片、视频等)上交教务处。

三、其他要求

1、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地大京党发〔2019〕5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地大京党发〔2019〕55号),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实习考核。

2、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好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习期间,不得传播、发表有害及不良信息,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事项。

附件:

1、 2023年小学期开课计划

2、 2023年小学期本科生京外实习审批表

3、 2023年小学期实习计划表

4、 本科生补修(重修)小学期课程申请表

5、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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