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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3]1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现将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

三、中期检查程序

(一)A类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202.204.105.28:8080/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

2、指导教师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站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审核。

3、各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学院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上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4、2023年6月13日前,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提交的项目变更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其中中期检查汇总表需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5、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

6、国家级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经费为一般项目的2倍。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需单独申报,每个学院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最多推荐2项符合项目指南(附件3)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统一评审,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C类及D类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商业计划书或未参加答辩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7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http://202.204.105.28:8080/)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请指导教师在6月7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审核。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3、各学院于6月9日前将汇总后的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无需填写验收结论)及学生提交的项目变更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4)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体育馆117),电子版发送至bdckkjchuangke@126.com,其中中期检查汇总表需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版学院盖章后提交,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材料名称(商业计划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路演+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xx学院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变更申请表+更改前项目名称+更改前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上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4、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6月7日组织答辩进行中期评审,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需提交答辩PPT,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说明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资助。

  3、如有疑问请向归口管理部门咨询,其中: A类项目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C类和D类项目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82322959,地点: 学生工作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体育馆117)。

4、项目名称、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如与立项文件不一致,需向学院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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