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区
关于下达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秋)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院(部)、系、教研室:

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 秋)教学任务下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认真组织落实及填报相关报表,按时返回教学任务,确保下学期课表编排及学生选课工作能按时完成。

一、教学任务下达要求

1、各院(部)应根据《本科教学工作规程》,严格审查主讲教师任职资格;依据《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职责及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143号)和《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86号),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要求。外聘教师由开课院(部)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经人事处审批后,将审批表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新任课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并由教研室填写《新任课教师资格认定表》,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为同一个班级讲授的课程不能超过两门,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300学时。对于师资不足的课程,请各院(部)及早研究解决办法,落实外聘教师。

3、四个班及以上的合班课或一名教师承担有两个三班及以上合班的课程,可根据需要配备助课教师(可聘请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助课),学生助教岗位要按照学校规定申请([中地大京发〔2014〕101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聘用学生助教、助管、助研管理规定》的通知)。

4、各院(部)要严把教材选用关,对所选用的教材进行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其中思政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工程”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各院(部)组织教师认真调研,及时了解教材出版进展,掌握教材的版本,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及“十二五”规划教材及获国家、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和高等学校规划教材。

请各学院在开课计划信息表中注明教材使用情况(“自编”、“选用”或“无”),教材类型(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无)。

5、主讲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准确详细填写《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师专区下载)。填写表格时,请务必准确详细,其中教学内容栏按每次授课的学时填写,在授课方式栏内写明讲课、实验(注明实验地点,如需分班请注明分班情况),同时将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考查)、考试方式(开卷、闭卷)填写清楚(考试安排将以此为依据), 凡是注明有合讲教师的课程,合讲教师讲授学时数必须达到30%,进度表中也要对合讲教师所讲授的课时进行标注。

6、任课教师考核学生成绩时,平时成绩、作业、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权重占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

7、各院(部)要落实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应由院(部)组织试讲,填写《双语授课课程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同时注明教材选用情况及解决办法。在开设双语课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小语种学生的解决办法。

8、所有合讲教师均需按教学进度表讲授相关内容,并接受学生评教。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14日下达教学任务。

2、2023年4月20日前各院(部)在教育在线中完成排班,考试权重比输入,以及任课教师、教材信息的输入,并返回专业教学计划核对表、教学进度表;教材信息的输入内容包括: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版本、出版时间、ISBN编号。

3、2023年4月21日,教务处与各院(部)核对教学任务。

4、2023年4月24日至6月5日教务处排课。

5、2023年6月6日至9日课表汇总及调整,生成初始课表。

6、2023年6月12日至18日,学生选课预选阶段。

7、2023年6月19日,对预选结果进行筛选。

8、2023年6月20日至23日,学生选课正选阶段。

9、2023年6月26日至27日,对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公共选修课进行停开。

10、2023年9月11日至17日,学生选课补退选阶段。

11、2023年9月18日至24日,学生重修选课阶段。

三、几点说明

1、各院(部)应严格按以上时间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2、请任课教师准确详细填写《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表》。

3、各院(部)在教育在线中录入开课计划信息时,主讲教师、合讲教师必须全部录入。所开设课程的成绩权重比,请于教学进度表上交前在系统中录入。

4、各院(部)一定要在教育在线输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课容量和选课限制。

5、对于同一学期开设的不同课程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的,要特别注明。

6、各院(部)在落实教学任务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负责,在主讲教师和外聘教师资格方面严格把关。

7、初始课表生成后,各院(部)应及时进行核对,学生开始选课后上课时间一律不予变更。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