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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 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新工科建设,加强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领域卓越工程师培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3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领域“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材作为人才培养关键要素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战略性新兴领域高等教育教材整体规划性不强、部分内容陈旧、更新迭代速度慢等问题,加快建设体现时代精神、融汇产学共识、凸显数字赋能、具有战略性新兴领域特色的高等教育专业教材体系,牵引带动相关领域核心课程、重点实践项目、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二、建设范围

根据《“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及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未来产业等领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战略性、基础性的相关领域开展“十四五”高等教育教材体系建设。

三、建设任务

充分发挥“新兴领域教材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成果作用,以《战略性新兴领域规划教材体系建议目录》(附件2)为基础,开展专业核心教材建设,并同步开展核心课程、重点实践项目、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形成优质教学资源库。

(一)专业核心教材建设。每个领域建设10—20种核心教材。要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充分反映国际科研和生产最新进展;要从我国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反映产业发展的中国特色;要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融汇,将自主可控技术、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融入教材;要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鼓励合理应用数字技术,探索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

(二)核心课程建设。每种核心教材配套建设不少于5节核心范例课,充分体现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概论(导论)课、核心知识讲解范例课、实验课、习题讲解课、讨论课等,形式可以是视频课、虚拟仿真实验课等各种灵活方式。

(三)重点实践项目建设。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我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每本核心教材配套建设不少于10项的重点校内实验和校外综合实践项目。校内实验要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开发具有典型性的演示型、验证型、综合型、创新型的实验室实验项目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校外综合实践项目要突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鼓励开展探索性科学实践项目,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四)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建设。以建设一流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等为载体,积极组建国内外顶尖学者领衔、高水平师资构成的教学团队。要依托虚拟教研室等载体,积极开展名师示范讲解、教师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提升相关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每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教师不少于500人次。

四、其他要求

专业核心教材编写应遵循教材建设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教材编写、选用、退出机制。

(一)编制专业核心教材知识图谱。教材建设团队需参照“新兴领域教材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报告,进一步梳理有关新兴领域的核心课程及相应课程的知识领域、知识单元、知识点,构建各门核心课程的知识图谱(可参考教育部前期开展的重点领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成果)。要充分借鉴国际国内一流高校新兴领域教育理念、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广泛吸纳各方专家及产业界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新兴领域核心课程知识体系白皮书,为开展新兴领域核心课程教学及教材编写提供有效参考。

(二)建设进度要求。相关建设团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业核心教材编写、知识图谱和相关配套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成对教材的审读和审核,由相关出版社出具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学院于2023年4月3日前将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方案(附件3)和附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2020810021@cugb.edu.cn,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办公楼314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建设方案应包含建设团队、建设任务、合作单位、分工及进度安排等,优先支持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新兴领域教材研究与实践项目”牵头开展相关领域教材建设。

2.教材建设团队包含一所牵头高校、若干参与高校以及企业、出版社相关人员,请务必按照要求报送。

联 系 人: 魏晓燕  邓雁希

联系电话: 82323951  82321765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