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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9-2023)》,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关注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及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建设应服务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聚焦学校、北京市及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辐射作用。

  (二)顶层设计。学院要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规划,加强申报项目的统筹设计和布局,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择优申报工作。学院推荐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须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本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将在分类评审和立项基础上,由项目个体申报为主转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项目总体申报,并由学院统筹经费使用、过程管理。

  (三)鼓励交叉。支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优质项目。

  (四)突出特色。学校重点、优先支持在本科教学改革领域具有较好前期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项目,并鼓励项目在选题、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

  (五)注重实效。注重项目不同阶段的建设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性和示范性,将项目成果应用情况作为立项支持的必要条件,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三、项目类型

2022年拟立项的项目包括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实践教学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新工科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类等,共五类九种项目。

  (一)专业建设类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培育)项目

  支持参加2023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进行专业认证的前期建设。拟支持2-4个专业,每个专业支持10万元。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1。

  (二)课程建设类

拟支持建设40-50门课程,每个专业只能申报以下三种项目中的一项。

1、线下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每门课程支持1万元。每个专业限报1门课程。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2。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每门课程支持1万元。每个专业限报1门课程。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3。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每一个专业均可申报,每个项目支持 1 万元。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 4。

  (三)实践教学类项目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学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能共享共用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拟支持建设2-4个实践基地(需有签约协议),每个资助5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5。

  (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增强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全校建设5个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资助其开展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个。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6。

  2、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考试评价方法的改革。本年度拟立项支持40-50项,每项支持1万元。一般项目每个专业和七大基础课(数、理、化、外语、思政、计算机、体育)各限报1项。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7。

(五)新工科、新文科研究项目

1、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本年度拟立项支持15-20项,每项支持1万元。每个工科专业限报1项。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8。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本年度拟立项支持10-15项,每项支持1万元。

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9。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

  (一)立项程序

  1、推荐形式。各学院根据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学院质量提升计划(2019-2023)》统筹规划申报项目,在学院内部开展前期的论证、遴选等工作。对推荐的项目情况应予以初步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在各项目申报表中详细填写推荐意见(见各项目申报表)。学院的推荐意见将作为学校层面组织立项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一个学院对同一类项目推荐项数在两项及以上的,请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推荐顺序是评审的重要参考。

  2、集中审核。对于各学院推荐的限报类项目,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评审,形式审核后即进行立项;其它项目将实施竞争性立项评审,评审通过的进行立项,否则不予立项。

  (二)项目经费管理

  以上所有项目经费由学校本科教学专项拨款资助,经费使用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除专业建设类和实践教学类项目之外,任何项目支出都不涉及硬件的购买;项目经费要根据开展的工作而合理使用(各种项目中的办公费和打印复印费要严格控制在5%之内)。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和审核申报材料。

  (一)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23日前:学院组织遴选、审核与申报。

2、2022年12月26日下午4:00前:各学院提交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书至学校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谭艳敏、邓雁希;电话:82323951、82321765)。

  (二)材料要求

将本单位《2022年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0)及各类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2004011852@cugb.edu.cn

  (三)其它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2、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含项目主持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申请人近三年来没有被中止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3、根据本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立项原则,仅接受经单位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报材料。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4、尚未结题的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教材建设项目、课程思政教改项目的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该项目。

  本通知附件不下发,请直接从教务处主页通知中下载。

  

 教务处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1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