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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委员单位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申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确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褚宝增

二、公示期

2022年9月22日-9月26日

三、意见收集方式

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直接到教务处(综合办公楼315室)当面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书面反映情况一般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电话:82321765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jiaowc@cugb.edu.cn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