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鉴于当前北京疫情形势,经学校决定本学期期末考试以线上考试形式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对本次期末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重申如下。
一、违反考纪一律记入档案,考试作弊者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并留校察看12个月,考试严重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考试违纪、作弊处分
对考试违纪及作弊者,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三、处分期限
警告和严重警告为6个月,记过和留校察看为12个月。
根据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规定,对学生的处分,会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线上考试考场规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线上考试考场规则:
1、学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线上考场入场、离场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线上考试考场秩序。
2、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卡、学生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线上考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3、学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
4、考试过程中,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仅用于接收试题、提交试题答案、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以及考试过程监控等用途。
5、学生严禁将试卷、答卷和考试期间统一发放的材料以任何方式传播散发,严禁在网上讨论考题内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违纪作弊处理。
6、考试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学生需及时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如实反映情况,未及时汇报,过后不在进行特殊处理。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