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使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好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质量基本要求,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让评价对象更聚焦课程效果、评价指标更突出学生课堂收获,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课堂评价指标(见附件)。
新评价指标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教发〔2015〕22号)中相关评价表同时废止。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