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区
关于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中评价指标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使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好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质量基本要求,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让评价对象更聚焦课程效果、评价指标更突出学生课堂收获,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课堂评价指标(见附件)。

新评价指标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原《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教发〔2015〕22号)中相关评价表同时废止。

附件:

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领导干部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

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督导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

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同行本科课堂教学评价表

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课程评价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