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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42号),为做好2018级本科生创新人才推免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严格按照创新人才推免生的选拔标准,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科研潜质的高素质优秀人才为推免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如满足常规推免基本条件中的思想政治要求、学业成绩要求和外语成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经学院、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一)学术论文

人文、社科相关专业的学生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理工类专业的学生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SCI、EI、SSCI论文至少1篇。

核心期刊的界定以CSCD、CSSCI、北大中文核心为依据,论文必须正式刊出或在线,国内增刊、特刊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定。第一作者必须署名所属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专利

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专利权人应注明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以负责人身份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优秀,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四)学科竞赛

参加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附件1),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其中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及以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及以上),团体竞赛项目成员中的前3名本科生可获得推免生申报资格。竞赛项目从纳入排行榜的年份开始认定。

三、工作程序

(一)2021年9月13日上午12: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新人才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附成果证明材料(含成绩单)一并提交所在学院。

(二)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对申报学生的成果水平及其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将符合推荐资格学生的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2021年9月14日上午,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四)2021年9月14日下午,学校统一组织创新人才推免答辩会。学生陈述时间10分钟,重点汇报成果中的本人贡献;专家提问15分钟;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根据学生的成果资料、答辩情况对学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投票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五)推荐人选确定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推免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送学校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创新人才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六)获得创新人才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认真修完后续学业,如推免后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者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况,将取消推免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创新人才推免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教务处、各学院负责落实创新人才推免的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应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诚信教育,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邮箱:zhangjz@cugb.edu.cn。

附件:

1、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新人才推免生申请表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级创新人才推免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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