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现将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
三、中期检查程序
(一)A类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http://202.204.105.28:8080/)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交。
2、指导教师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审核。
3、各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学院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上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4、2021年6月10日前,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提交的项目变更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其中中期检查汇总表需从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5、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
6、国家级项目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经费为一般项目的2倍。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需单独申报,每个学院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最多推荐2项符合项目指南(附件3)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统一评审,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C类及D类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将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以及路演ppt(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未参加答辩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5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http://202.204.105.28:8080/)填写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请指导教师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站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审核。
4、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6月上旬组织现场答辩进行中期评审,并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其它说明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资助。
3、如有疑问请向归口管理部门咨询,其中: A类项目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C类和D类项目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82322959,地点:体育馆学生服务大厅117(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4、项目名称、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如与立项文件不一致,需向学院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4)。
5、学生、教师和学院的填写操作可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上申报系统指南(附件5)。
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