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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第1次)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发〔2018〕11号),学校开展了2017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初次认定(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仍处于审核状态), 对认定结果说明如下:

一、社会实践类学分最高认定2学分;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类学分当学分数达到4学分时,不再记录“良好”成绩,只累加“优秀”成绩。当出现不同的项目成绩等级时,按照优秀-95分、良好-85分进行加权平均并转换回五级制;社会实践类和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类学分不能互相替换。

二、根据本科培养方案,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6个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社会实践2学分、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4学分。请2017级同学务必登录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204.105.28:8080)查看认定结果,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同学尽快安排修习并在第2次申报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时完成,以免耽搁毕业。

三、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向教务处发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邮箱:676637609@qq.com。

咨询方式:

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类(除文体活动外)向教务处咨询,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

社会实践类(勤工助学)向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82321933,地点:办公楼310室。

社会实践类(假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文体活动)向团委咨询,电话:82322024,地点:体育馆203室。

 

 附件:2017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第1次)反馈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