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北京地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2日举行,为规范考试秩序,严明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学校所有考场将全程无死角高清摄像,考务人员将全程值守和监控,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近年来有一些学生在考试中替考或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被给予了开除学籍等处分,请同学们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现将教育部及学校关于考试纪律重申如下: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章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传递考试内容;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及使用储存、加载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物品的均认定为作弊”。对于作弊者,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在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将加强管理,凡在考试中违纪作弊行为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同学积极备考,诚实做人,诚信应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考风和校风。
教务处
学工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