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6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教发〔2018〕11号),学校开展了2016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除此认定(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仍处于审核状态), 对认定结果说明如下:
一、社会实践类学分最高认定2学分;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类当学分数达到4学分时,“良好”成绩的学分不再累加。当出现不同的项目成绩等级时,按照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及格-65进行加权平均并转换回五级制;社会实践类和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类学分不能互相替换。
二、根据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6个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社会实践2学分、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活动4学分。请2016级同学务必登录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204.105.28:8080)查看认定结果,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同学尽快安排修习,以免耽搁毕业。
三、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31日下午14:00前以班级为单位向教务处发送反馈表(见附件),教务处联系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邮箱:676637609@qq.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