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国家和行业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统一申报,分类管理。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或依托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平台,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或实验项目的设计、研究及实验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和经费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预立项的方式,对本次通过立项的项目按照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资助启动经费。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时,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和进展情况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项目名单。
确定级别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含启动经费)将按照国家级项目:10000元/项;北京市项目:5000-10000元/项;校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3000-5000元/项,创业训练项目25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50000元/项,鼓励学院自筹经费或以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项目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7名;同一年度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二)原则上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在负责人毕业前能完成结题答辩;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以大三、大四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每个项目必须配备一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实验室工作经验或者创业知识,能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需要的场地和设备;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同一年度每位教师指导同一类型项目不超过三项。
(四)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适合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以由教师或合作企业提出供学生选择,同一研究内容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
从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起,采用线上立项进行申报。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需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线上申报时间:12月2日至12月10日。
(二)学院评审推荐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并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审核提交,同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将项目汇总表按申报类别分别上报有关部门,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校级评审
学校将根据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分组评审。学校根据各组评审结果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名单。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项目等级,并将国家级项目及北京市项目上报北京市教委。
五、其它事宜
(一)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别要鼓励高水平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各学院、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创新训练项目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82322421,地点:体育馆202(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