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271号)。我校将遴选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第十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2019年度和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已获市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3、青年教学名师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教师,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已获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遴选名额
遴选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教学名师奖候选人2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
三、遴选条件
各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1、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1)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倾心教学,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成果和效果显著;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梯队建设成效显著;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评价高。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或青年教学名师奖。
(2)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六年(2013-2018年度或2013-2019学年度)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已获2019年度或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1)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2)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具有先进或独到的教学理念、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为主编或主要参编人员,出版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如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精品教材。
(4)积极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5)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在省或国家同行中公认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课堂教学,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
四、遴选方法
1、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限报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名。
2、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次遴选将采取公示材料、听取现场授课(20min,特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除外)、专家评审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北京市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第十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3、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任何“教学名师奖”。
2、请各学院(部)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q@cugb.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由申报教师填写的《高等学校特级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各一式6份(含1份原件),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2)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清单(附件4);
(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3、所有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28日。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324室;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82323951。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教务处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