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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月6-10日,转出学院接收、审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二)5月13-15日,学生将经转出学院审批同意的审批表交转入学院;

(三)5月16-23日,转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签署审批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四)5月24-31日,转入学院上报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学生审批表。

(五)6月3-10日,教务处审核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转专业申请被批准的学生,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进入新专业学习。转专业学生应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补修转专业前相应课程。

四.转出学院将学生学籍表原件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转入学院,转出学院存复印件。

五.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