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 补录对象
全部在籍本科生
二. 工作及时间安排
1. 2月25日--2月27日,学生登陆“教育在线”添加父母/监护人信息。
(注:即日起开通学生在线补录权限,2月27日24时权限关闭)
2. 2月28日—3月4日,教务处整理纸质版发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核准填报信息并签字确认。
三. 补录内容及说明
1. 必须添加2名监护人的信息(如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 监护人信息中,姓名、与本人关系、证件类型、证件号为必填项。
3. 监护人姓名,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例如:张YAN。
4. 监护人证件号,需符合对应证件类型的编码规则。
本次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按时完成补录工作。
教务处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