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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重要作用,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保证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按照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二、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入选2018年(2019届)北京高校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的项目要按照学校和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学院要在本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以及开题环节,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保证一人一题。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和社会调查,减少虚拟题目的数量。

  四、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含)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以指导2-3名学生为宜,最多不得超过8人。教授、副教授必须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指导教师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严格要求学生,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和规范化。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六、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严格实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保密论文除外),适时启动盲审制度,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设计(论文)等违纪问题,对参与购买、代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按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定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工作。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表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及撰写规范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

        4、2018年(2019届)北京市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入选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1月7日

  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通知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