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了《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简介见附件,申报指南见相应网址)。
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相关专业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有关企业要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并于年底前向我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学院要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改革,重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有关学院要认真组织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动员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力争获得突破,争取好成绩。
教务处
2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