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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现将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18年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

  三、中期检查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合格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

  2、各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答辩,项目组全体成员应按时参加现场答辩,项目指导教师应尽量出席。

  3、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上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未参加答辩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4、2018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将汇总后的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合并后的合格项目信息表电子版按类别分别上交归口管理部门,其中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负责人姓名-2018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2018中期检查汇总表”,合格项目信息表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2018中期合格项目信息表”。

  5、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其中国家级项目上报教育部,北京市级项目上报北京市教委。

  四、其它说明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资助。

  3、如有疑问请向归口管理部门咨询,A类项目由教务处管理,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25室;B类项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电话:82322920,地点:办公楼225室;C类和D类项目由团委管理,电话:82321665,地点:体育馆203室。

  4、项目名称、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如与立项文件不一致,需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5)。

  5、C类和D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按照校团委相关通知执行。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合格项目信息表

        4、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国实处、校团委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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