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及内容
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分为五大类(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24个选题,具体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
2、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积极组织新工科研讨,统筹推进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要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主动谋划,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要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3、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领跑者”理念建立新兴学科和产业人才培养实验区,培养一流的工程科学家和产业领军人才。鼓励围绕战略新兴学科、边缘学科或产业,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跨层次等联合申报,探索强强联合的交叉复合培养;注重与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多种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深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工作胜任能力,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与实践,责任心强。
3、凡在各级教研教改项目验收中未获通过(或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及推荐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9月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324;联系人:闫德宇;联系电话:82323951),电子版发送至yandy@cugb.edu.cn。
2、学校根据教育部新工科建设会议精神(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北京指南),结合学校工科发展情况,对申报项目评审后择优推荐3项报送教育部。
3、学校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经费、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对于获得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立项的项目,学校将从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中每年列支一定的经费进行资助。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