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师创新情况抽样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教师名额分配
单位 |
抽样人数 |
01地学院 |
9 |
02工程 |
8 |
03材料 |
6 |
04信工 |
8 |
05水环 |
6 |
06能源 |
7 |
07人文 |
8 |
08外语 |
4 |
09珠宝 |
3 |
10地信 |
7 |
11海洋 |
3 |
12土科 |
4 |
13马院 |
2 |
14数理 |
6 |
15体育 |
3 |
总计 |
84 |
二、抽样要求
2016年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专任教师,应覆盖不同学科、年龄、职称的教师。
三、调查方式及要求
被抽样教师登陆http://47.95.6.254/Home/Index/select网址注册账号,并于8月14日前完成网络问卷调查填报。具体方法见附件《2016年度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
请各学院按照抽样要求和时间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在8月14日下午17:00点前将完成情况报教务处。
附件:2016年度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