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将遴选1名青年教师申报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的专任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
3、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4、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人。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申报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3、申报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教师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定于6月2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遴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31日17点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质量科(综合办公楼315;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8232153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nli@cugb.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6份(含1份原件),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2)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资料符合附件3要求)一式6份。
(3)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青年教学名师奖”。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
附件2: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部分)
教务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