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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A类)”经费报销的说明

各位同学:

  为方便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A类)的同学及时报账,现对经费使用做以下说明:

1、报账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见附件1)并按发票粘帖示例要求(见附件2)粘贴在A4纸上相关票据

  (2)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项目负责人”处签字,经手人在“经手人”处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在报销单右上角空白处备注项目编号(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前备注序号,中期检查后后备注项目编号),左上角的“项目编号及财务编号”不要填写,同时在每张发票签字。

  (3)指导教师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在“报销单位负责人”处签字,到所在学院院办加盖学院公章。

  (4)项目负责人或者成员将报销单送交教务处(办公楼325房间)审核。

  (5)到办公楼一楼财务大厅报账。

  (6)需要到外地出差的项目,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需填写“出差审批表(第二联:报销凭证)”(见附件3),不用填写“费用报销单”,其它流程同上。

  (7)借款填写“暂借款付款凭证”(一楼财务大厅领取)(出差借款填写“出差审批表(第一联:借款凭证)”(见附件3)),其它流程同上。

  2、注意事项

  (1)发票付款方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款项支付方式主要包括支票、汇款、刷卡等方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3)根据目前财务规定,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销,请同学们及时报账,不要超过规定时间。

  (3)经费主要使用范围:书报资料费、印刷费、邮寄费、交通费(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材料购置费、测试加工费、版面费等。

  (4)单张金额超过4000元(含)的发票需要在发票后面附真伪查询单,单次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材料需要提供采购合同和购领单。

  (5)凡购买书籍、印刷费、材料费、测试费、打印复印费等必须在发票后附盖章的明细单或报价单;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费、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一律不报销;乘坐出租车务必在每张出租车票上注明地点、事由、乘坐人;报销版面费时,需携带本科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和录用通知。

  (6)所有经费必须与所参加的项目紧密相关,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将停止资助。

  3、其它

  (1)报账如有疑问,请向教务处咨询,地点:办公楼325房间,联系电话:82323952。

  (2)请2017年立项项目(A类)(见附件4)负责人指定1人加入2017年大创项目QQ群(群号:489060210),关于大创的通知及时在本群发布。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B类)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报销,创业训练项目(C类)和创业实践项目(D类)由团委负责报销,如有疑问请向对应管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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