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338号)精神,为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作用,并促进成果的推广和共享,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范围
2013-2015年度立项的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已完成的项目应进行结题验收,未完成的项目则须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内容
1.有无按照申请书中的研究计划开展实质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2. 检查和梳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析项目进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等;
3.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
(二)中期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项目组在认真梳理和总结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2)、《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并向学校提交《中期报告书》、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2.《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和《中期报告书》电子版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xiaowan@cugb.edu.cn。
三、结题验收工作
1.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和归纳立项以来所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并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书》、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学校负责将对面上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并以学校为单位形成年度面上项目结题检查情况报告交到教委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秘书处。
2.结题报告书填写说明
项目编号填写批准立项文件中的项目编号;项目类型填写重点、联合或面上;课题组成员有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需由课题主持人写出相关说明附后;项目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研究报告或课件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已发表在合法的学术刊物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将报告附后,成果形式为课件的需附光盘或写明所在网址)。
3. 《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结题报告书》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xiaowan@cugb.edu.cn。
四、表格下载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