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2016年新入职教师更好地了解学校治学理念、熟悉学校教学特点、适应学校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能力,现将第十七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工作通知(二)如下:
1、请各学院新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报告会、座谈研讨会、名师示范课等培训活动(参与次数不少于20学时),结业将以教学能力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2、请各学院新教师加强自主学习,要求本学年内完成听课学习20次(本专业教师10次,校内其他专业名师10次),并填写本科教学评价表(附件1),培训结束前将表交回至教务处质量办公室。
附件1:本科教学评价表(课堂)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