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八条:“无论何种原因,累计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在学业审核时达30学分以上者(含30学分,经重修、补考已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入),必须延长修业年限,编入下一年级。”和第八章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原因,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达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重修、补休已通过课程不再计入),学校予以学业警示。”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业审核工作。
请于2016年10月17日前将附件一(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329室。
注:(1)个别学生由于转专业或降级,会出现必修课变为选修课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对照“成绩审查”中“未通过课程详细显示”确定必修课学分。
(2)请各学院对已确定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做好降级的准备工作,即需学生填写延长修业年限审批表(附件二),学院需将降级的学生重新编班,将新的班号填写在审批表上,并通知学生到新的班级上课。
附件一:2016年秋季学期学业审核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