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暨遴选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暨遴选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教发【2016】9号

各学院(部):

  为鼓励我校学术造诣高、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推动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暨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1、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奖拟评选3名,已获得校级、市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在本届及历届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2名教师参加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13-2015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具有先进或独到的教学理念、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评教结果连续三年达到优秀;作为主编或主要参编人员,出版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如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北京市精品教材。

  4、积极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在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中,能够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了重要贡献。

  5、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在省或国家同行中公认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课堂教学,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

  6、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

  四、评选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采用会议和听取现场授课方式进行评审,确定2016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及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3、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要求

  1、历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都可参与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候选人资格的申报。

  2、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3、请各学院(部)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iaowan@cugb.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由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填写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附件2);由申报北京市教学名师的教师填写的《北京市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2)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清单(附件4);

  (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4、所有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13日。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324室;联系人:肖万;联系电话:82323951。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附件: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北京市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4、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5、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1、2、3、4、5

                                           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