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作品的适用对象,将参赛作品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微课组。
二、参赛标准
1、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2、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由作者承担责任。
3、 微课参赛作品为时长8-10分钟,容量不超过40Mb的flv格式视频源,主要教学环节应配有字幕。
4、每件参赛课件和微课作品的作者均以实际参加的人数为准,教师可选择个人参赛或组建团队参赛。
5、 参赛作品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三、 具体安排
(一)课件组:
1、学院申报(4.25—6.1):各学院(部)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组织教师申报,6月1日前将拟参赛教师信息以及单机版课件统一报送教务处,网络版课件请将源代码、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一并提交(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
2、学校评选(6.1—6.15):学校汇总各单位参赛作品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教育部评审(9.16—10.27):教育部教育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对课件进行初审和复审,确定参加决赛课件名单。
(二)微课组:
1、学院申报(4.25—6.1):各学院(部)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组织教师申报,请于6月1日之前将拟参赛教师的信息与录制完成的微课作品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鼓励参赛作品形式的多样性,参赛教师可运用多种手段和技术完成微课作品的制作,如无法自行录制,教务处可与网络中心联系帮助录制。
2、 学校评选(6.1—6.15):学校汇总各单位参赛作品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并统一将作品上传至指定网站。
3、 教育部评审(9.16—10.26):教育部教育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对课件进行评审,10月27日公布成绩。
四、 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部)要加强宣传和指导,鼓励教师积极参赛。
2、 教育部评审费用由个人承担。
3、 具体参赛要求及评审标准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的规定执行(主要查看附件2、附件3)。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薇
电 话:82321765
地 址:综合办公楼315室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