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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6]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现将A类和B类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16年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内容

  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

  三、中期检查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统一组织中期检查答辩,项目组全体成员应按时参加现场答辩,项目指导教师应尽量出席。

  3、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上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凡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未参加答辩者按检查不通过处理。

  4、2016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将汇总后的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类别分别上交归口管理部门,其中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负责人姓名-2016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项目归类-推荐学院名-2016中期检查汇总表”。

  5、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以及校级项目名单,其中国家级项目上报教育部,北京市级项目上报北京市教委。

  四、其它说明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停止资助。

  3、如有疑问请向归口管理部门咨询,A类项目由教务处管理,电话:82323952,地点:办公楼314室;B类项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管理,电话:82322920,地点:办公楼225室。

  4、项目名称、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应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

  5、C类和D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按照团委相关通知执行。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单

        2、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书

        3、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通知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