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院(部)、教研室: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2016秋)教学任务下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认真组织落实及填报相关报表,按时返回教学任务,确保下学期课表编排及学生选课工作能按时完成。
一、教学任务下达要求
1、各院(部)应根据《本科教学工作规程》,严格审查主讲教师任职资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要求。外聘教师由开课院(部)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经人事处审批后,将审批表复印件交教务处备案。新任课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并由教研室填写《新任课教师资格认定表》,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为同一个班级讲授的课程不能超过两门,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300学时。对于师资不足的课程,请各院(部)及早研究解决办法,落实外聘教师。
3、四个班及以上的合班课或一名教师承担有两个三班及以上合班的课程,可根据需要配备助课教师(可聘请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助课),学生助教岗位要按照学校规定申请([中地大京发〔2014〕101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聘用学生助教、助管、助研管理规定》的通知)。
4、各教研室要严把教材选用关,组织教师认真调研,及时了解教材出版进展,掌握教材的版本,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及“十一五”规划教材及获国家、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和高等学校规划教材,并在教材选用表中注明教材级别。
5、主讲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填写《本科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按每次课2学时填写,请务必准确填写上课班级、课程代码,在授课方式栏内写明讲课或实验、实习、习题课、参观,实验课也按进度与讲课学时顺序填写,并注明实验地点及分组情况以便排课,同时将课程的考试方式(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读书报告等)填写清楚(考试安排将以此为依据), 凡是注明有合讲教师的课程,合讲教师讲授学时数必须达到30% ,进度表中也要注明合讲教师所讲授的课时。
6、根据[中地大京发〔2015〕78号]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通知,任课教师考核学生成绩时,平时成绩、作业和期中成绩权重占40%-50%,期末考试权重占60%-50%。
7、各院(部)要落实双语教学课程。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应由院(部)组织试讲,填写《双语授课课程开课申请表》报教务处,同时注明教材选用情况及解决办法。在开设双语课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小语种学生的解决办法。
8、所有合讲教师均需按教学进度表讲授相关内容,并接受学生评教。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2日下达教学任务。
2、2016年3月30日前各院(部)在教育在线中完成排班以及任课教师、教材信息的输入,并返回专业教学计划核对表、教学进度表;教材信息的输入内容包括: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版本、出版时间、ISBN编号。
3、2016年4月1日,教务处将开课计划课程班信息打印版返回各院(部),各院(部)核对后加盖公章,于2016年4月5日前返回教务处。
4、2016年4月6日至5月20日教务处排课。
5、2016年5月23日至27日课表汇总及调整,生成初始课表。
6、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学生选课预选阶段。
7、2016年6月17日至19日,对预选结果进行筛选。
8、2016年6月20日至24日,学生选课正选阶段。
9、2016年6月27日至29日,对选课人数不够的全校公共选修课进行停开。
10、学生选课补退选及学生重修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几点说明
1、本通知先下达2013-2015级教学任务,2016级教学任务待其培养方案修订后下达,请相关学院参考以往课程,提前做好安排。
2、各院(部)应严格按以上时间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3、各院(部)在教育在线中录入开课计划信息时,主讲教师、合讲教师必须全部录 入。
4、各院(部)一定要在教育在线输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课容量和选课限制。
5、对于同一学期开设的不同课程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的,要特别注明。
6、各院(部)在落实教学任务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负责,在主讲教师和外聘教师资格方面严格把关。
7、初始课表生成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核对,学生开始选课后上课时间一律不予变更。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