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发〔2016〕6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6]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确保高质量、顺利地完成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特制定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及进度和时间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
1、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以及通识教育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修订与审核,各学院负责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定与审核。
2、各学院(部)要充分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成立以院长(部主任)为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的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组织完成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任务,要制定有效机制,保证培养方案修订质量。各专业也要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3、各专业要遵照我校2015年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发展规划,依据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和要求,了解并掌握国内外一流大学(可选择2所国内外顶尖高校、3所国内同类高校)同类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总结本专业培养方案历次修订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鼓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色和社会需求,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的途径。
4、各专业要关注各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知识结构的需求和国际专业认证标准,聘请企业专家一同参与培养方案修订的讨论制定工作,并聘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要参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完善“3+1”的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对已出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专业,要满足专业认证标准。
5、为推进本科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方案要提供中英文对照版,各门课程要提供中英文课程简介。
6、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等,安排好各教学环节。
7、培养方案中“开课学期”采取四年8个学期的方式进行设置,如第1学期、第2学期、第3学期等。
8、为保证2016年新生第一学期排课正常进行,第一学期安排的课程必须在4月5日以前提交,后续不得再修改变动。
9、2016版培养方案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
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间及进度安排
1、2015年10月10日,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全面启动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2015年11月-12月,学校多次召开公共课程设置研讨会,征集各学院对主要通识教育课程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3、2016年1月-3月初,研究制定《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征求意见稿)。
4、2016年3月9日,召开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下发修订原则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征求学院的意见和建议。
5、2016年3月27日前,学院提交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教务处在学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修订原则意见。
6、2016年3月28日,召开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等参加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布置会,下发正式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7、2016年5月1日前,各学院成立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召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布置会。各专业完成2016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调研,形成相应的调研报告,完成本科培养方案(初稿)、课程教学大纲和中英文课程简介。
8、2016年5月13日前,各学院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论证。论证会需提前通知教务处,届时学校将聘请专家参与论证。
9、2016年5月27日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
10、2016年6月17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专家组审核意见,对培养方案初稿、课程教学大纲和中英文课程简介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培养方案终稿。
11、2016年6月30日前,学校验收专业培养方案;组织专家组审核方案;培养方案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12、2016年7月31日前,教务处对全校所有课程进行课程代码的编排;将各专业教学计划录入教育在线系统;印制新的本科培养方案。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和附件2)
(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
(3)中英文课程简介(附件4)
(4)学院开设课程一览表(附件5)
2、报送要求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所有材料(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改革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24;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8232395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linli@cugb.edu.cn。
本科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学院实施教学活动、安排学生进行学习规划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定稿后,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