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学系列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教学工作规程》中“教学管理先进和教学优秀奖评选暂行规定”,学校将开展2015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和在教学一线工作的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实行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制。
参加“教学优秀奖”评选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学工作规范。
2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完成(主讲)课堂教学32学时以上(以教学进度表为准);同等条件下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倾斜。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在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办法
1“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各学院(部)对2015年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和评选标准量化表;学校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前3名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2“本科教学优秀奖”
各学院(部)按照本单位专任教师的4%推荐教师参加“本科教学优秀”评选,并组织教师填写“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和评选标准量化表;学校根据得分高低评选“本科教学优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
“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本科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务会通过。
四、奖励与职责
1 对获得“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学院(部)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0元。获奖单位须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管理经验交流。
2 对“本科教学优秀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20000、10000、5000元。其中一等奖获得者须为青年教师举行示范公开课一次。
五、申报要求
1 各学院(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一线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按评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本科教学优秀奖”的申报工作;所有申报材料经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2 本年度评选工作仍采取量化标准,各项数字均需附材料支撑,请详细列出材料明细以便核对。
3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2月29日前报教务处(综合办公楼315)汇总备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教发【2015】30号文件
2、附件1支撑材料表
3、 附件2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