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教时间
课堂评教系统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6时开通,截止到2015年1月15日下午17时。
二、评教人员
1、全体本科生
2、学校领导、学院领导、督导员、教学秘书等具有听课任务的教师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教,除了参照往年督促学生按时评教外,还需要提醒学院领导和学院督导参与评教,确保全体被评价教 师都具备两部分评价分值。
2、没有参加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阅本学期的考试成绩,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3、在评价教师时,对讲课的教师与系统显示的教师不相符的情况,或此教师并未上过该课程的情况,请一律选择“E”级等 级,并在主观意见中写明,以便统计。
4、请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强调评教的重要性,引导学生端正态度,认真评教。
教务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