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区
关于对2015年教育教学法论文进行奖励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中地大京发【2015】78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9号)奖励内容,教务处开始受理2015年度教育教学法论文统计及发放奖励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教育教学论文指以教育教学研究为主题,在各类教育教学核心期刊(所列期刊见中地大京发【2015】79号)正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论文集、会议论文摘要、短评等)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重要报纸上发表的超过2000字的教育类文章。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否则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核心期刊论文每篇0.3万元,重要报纸文章每篇0.15万元。

  三、其它要求

  1、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者,每年12月5日前必须由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奖金发放。2015年年度教育教学法论文统计及发放奖励工作截止至2015年12月14日。

  2、2015年度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日列入2016年度统计奖励范围。

  3、教育教学法论文统计及发放奖励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后续工作不再重复通知,各学院(部)、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统计上报。

  4、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肖万,电话:82323951。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